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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保單須先取得客戶同意 外銀跳腳 透過外僑商會反映

                                                                               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金管會下禁令,非金控下銀行如果設立保經公司,電話行銷保單須先取得客戶同意,不只推廣難度大增,更衝擊手續費收入,尤以花旗、匯豐等外銀首當其衝,據悉將分別透過美、歐商會向金管會建言,盼收回成命。

金管會近期討論銀行合作推廣管理辦法時,基於保護客戶個資精神,要求非金控下銀行必須先取得客戶同意,才能使用客戶基本及往來資料;但金控旗下銀行因有金控法以及共同行銷管理辦法,運用客戶基本資料,不必逐項先經客戶同意。

此消息一出,引發業界軒然大波,只要有轉投資保經保代,又有經營電話行銷業務者,國銀包括上海銀、遠東銀、安泰銀、萬泰銀及大眾銀等,外銀包括花旗、匯豐、渣打等都受波及。

銀行業者分析,如此一來,銀行銷售保單重心將重回實體通路,對分行數較少的外銀,及以消金為主力的中小型國銀,影響較大。

業界評估待新制實施後,又以保險佣金收入最高的花旗銀受創最深;匯豐銀也會面臨同集團的匯豐人壽,業務推展受阻之困境;至於與保誠人壽合作密切的渣打銀,銷售成績也會打折。

據透露,花旗對此頗不以為然,可能透過美國商會向金管會表達關切,盼能收回成命;匯豐也可能透過歐洲商會,希望金管會擴大解釋範圍,將同集團具「虛擬金控」性質者納入,以降低衝擊。

外銀主管表示,金控旗下銀行運用客戶資料,不必逐項經過同意,反之非金控旗下銀行卻處處設限,「根本就是圖利金控業者」,認為金管會如果基於保護客戶個資精神,就應訂出一套所有銀行均適用之規則,不該有差別待遇。

對此,銀行局仍強調,若是非金控下的銀行設立保經公司,未取得客戶同意前,不得以電話行銷其他金融商品,如果客戶在沒有事先同意下,接到非金控下銀行以電話行銷保單或非銀行商品,可直接向金管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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