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務局預訂10月招考約聘人員50名
資料來源:高雄港務局
高雄港務局預訂委外辦理100年約聘僱人員甄選,需求如附彙總表,各項規範屆時以實際發行之簡章為準(預訂10月初發行),敬請隨時密切注意萬試通考情資訊站。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100年約聘僱人員甄選需求彙總表如下
(一)聘用6等-共計13類科,正取名額41名,備取名額82名
甄選 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助理 工程員 (土木)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土木、水利、港灣海岸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營建管理50% 2.工程力學50% |
高雄港務局轄區。 |
10 |
20 |
助理 工程員 (測量) 助理 工程員 (電力)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或測量製圖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測量相關工作經驗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電力、電機工程或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電機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圖學概要50% 2.測量學50%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電力系統50% 2.電路學50% |
1 |
2 |
|
4 |
8 |
||||
助理 工程員 (機械)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造船、輪機、機械或自控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船舶或機械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輪機實務50% 2.船舶電機50% |
|
2 |
4 |
助理 業務員 (航運管理1)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高雄市。 |
8 |
16 |
助理 業務員 (航運管理2)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4 |
8 |
|
助理 業務員 (航運管理3)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同等檢定資格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1 |
2 |
|
助理 業務員 (航運管理4)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高雄市。 |
1 |
2 |
助理 業務員 (航運管理5)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嘉義縣。 |
1 |
2 |
助理 業務員 (人事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50% 2.港埠管理(含海商法、商港法、港務管理)50% |
高雄市。 |
1 |
2 |
助理 業務員 (財務 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商學院或管理學院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50% 2.會計學及統計學50% |
高雄市。 |
4 |
8 |
助理 資訊設計師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1年以上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含程式語言與資料結構)50% 2.資訊管理(含資料庫應用與電腦網路)50% |
3 |
6 |
|
駕駛員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二等船副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含GMDSS值機員)。 4具1年以上船員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國文40%(包含作文20%與公文寫作20%) 2.英文60%
專業科目: 1.航海學大意50% 2.操船學大意50%
|
1 |
2 |
|
合計 |
|
|
|
41 |
82 |
(二)約僱(1等至3等)-共計1類科,正取名額9名,備取名額18名
甄選 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約僱水手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具1年以上船員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1.作文50% 2.公文寫作50%
專業科目: 1.船藝大意50% 2.航行安全大意50% |
高雄市。 |
9 |
18 |
更多考試資訊請見高雄港務局網站
http://www.khb.gov.tw/index_m.aspx?Link=NewsBody_List_M.aspx?id=3936&s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