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三等.bmp  

                      明年國家考試 19種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昨天通過101年度各種考試計畫,預定辦理19次考試,其中公務人員考試11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8次。院會也通過修正案,明訂今年起舉辦的地方三等特考必須大學以上學歷才能報考,不再接受專科畢業生。

考選部昨天向考試院提報明年度預計辦理的各項考試計畫,其中報考人數較多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預計明年2月11日至12日舉行;高考三級暨普考在7月13日至17日舉行;地方特考三、四、 五等12月22日至24日舉行。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為服務各地應考人,101年導遊領隊人員考試、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等2種考試,將增設澎湖、金門、馬祖考區;101年身心障礙特考增設宜蘭考區;101年司法官考試第二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增設高雄考區。

配合航海人員執業資格取得及發證101年7月起改由職業主管機關交通部統一辦理,原航海人員考試科別及格制保留期間將由考選部賡續辦理舊案補考,101年航海人員考試將併同牙醫師等項考試舉辦2次考試。

此外,因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業人力需求,將於101年3月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為落實中醫師教、考、用合一,中醫師高考自明年7月1日開始施行分試考試制度;而為增加地方政府社工人數,101年將辦理二次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請應考人特別注意。

考試院會昨天也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4條有關應考資格的規定,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立法院97年1月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5條,將高考三級、地方三等特考的最低學歷資格,由「專科學校」改為「獨立學院」,也就是大學學歷以上才能參加考試,由於3年過渡期今年屆滿,因此考試院配合修正相關規則。

今年起專科畢業生若想當公務員,就只能參加普考或地方四等特考,待及格滿3年後,才能報考高考三級或地方三等特考。

arrow
arrow

    TKB苗栗學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